除賠償款及醫療費之外,受傷工作者還有權獲得其他的補充福利。這些補充福利包括看病或出庭的車輛里程等小型補貼,也包括一些大型補貼,失業補充福利(SJDB)就是其中的一種。
若有永久傷殘證明,且保險評估人收到醫師返回工作憑證報告[DWC-AD 10133.36](對受傷工作者受傷後的工作限制做出說明(如有))的60天內,雇主未提供其工作,受傷工作者有權獲得失業補充福利。而受傷工作者獲得失業補充福利通常意味著,雇主不太可能再為其提供工作。因此,失業補充福利能夠為失業工傷勞動者帶來真正的幫助。
那麼,失業補充福利憑證具體可為失業工傷勞動者提供哪些福利?失業補充福利憑證可為受傷工作者提供6000美元的職業培訓助學款,任一加入失業補充福利計畫的職業學校均可提供。也就是說,受傷工作者可到職業學校接受再就業學習,並獲得最高6000美金的助學款。職業學校為受傷工作者提供再就業知識和技能培訓。此外,受傷勞動者還可憑失業補充福利憑證獲得價值達1000美金的手提電腦一臺。在將失業補充福利憑證提交給職業學校前,失業工傷工作者還可通過此憑證申請加州5000美金(支票)的重返工作基金。該項基金由加州政府提供,用來幫助受傷工作者再就業,在職業學校學習期間,可將此基金用於其他任何用途。受傷工作者也因此有充分時間準備再就業。
案例展示:一名雜貨店理貨員20年來一直從事理貨工作,手部因此落下了疾病。為其做過腕管手術治療後,其主治醫師為其出具了報告,認為她的永久傷殘為12%,且手部承重不能超過20磅。其雇主以此為由,不再繼續為其提供工作。在此情況下,保險評估師在60天後出具了失業補充福利憑證。這名理貨員可根據該憑證申請5000美金的重返工作基金。拿到憑證後,她參加了職業學校的就業再培訓,開始護工的認證學習。職業培訓學校在收到其失業補充福利憑證後,還為其提供了一臺價值1000美金的手提電腦。